2018年度河南省城市癌症早诊早治 项目实施方案2018年度河南省城市癌症早诊早治 项目实施方案 为扩大癌症预防控制为范围和效果。降低城市人群的癌症负担,造福于广大百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针对2018年度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制定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完成防癌风险评告问卷调查6.0万人份。 (二)开展五大癌种筛查,其中肺癌4500例;乳腺癌3000例;肝癌3000例;大肠癌2250例;上消化道癌(食管癌和胃癌) 2250例,关计15000例。 (三)完成相关年度筛查后所有诊断/怀疑为恶性肿瘤成癌前病变者以及患癌风险较高的个体的隐访工作。 (四)完成卫生经济问卷调查。 二、项目范围和时间 (-)项日范围。 郑州市、驻马店市、安阳市、洛阳市、南阳市、焦作市、濮阳市和新乡市。 (二)项目承担单位。 河南省肿瘤医院体检中心、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驻马店市肿瘤医院、安阳市肿瘤医院、河南科技大学**附属医院、南阳南石医院、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濮阳市人民医院、新乡市中心医院。 (三)项目时间。 2018年9月下旬-2019年3月31日。 三、项目内容与步骤 (一)筛查对象。 本市户籍常佳人口(在本地居生3年以上),年龄40-74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无严重器官功能障碍或精神疾患,自愿参加并且能接受问卷调查者。已经确诊为肿瘤患者、有其他严重的内外科疾病正在治疗者需除外。 (二)问卷调查和高危人群评估。 调查对象填写调查问卷,评估软件系统进行风险评估。 (三)高危人群临床筛查。 筛选出的高危人群在约定时同内,按照《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城市癌症早诊早治技术方案(2018年版)》等方案前往指定医院接受相关癌种筛查。同时,建议被筛查出的疑似癌症或癌前病变患者在医院进行规范化的诊治,并定期随访和干预。如果同一个人同时被评为多种(三种及以上)癌种高危,最多只做三项癌症筛查。筛查后的所有信息上报至省项目办公室。 (四)随访。 对2013-2017年筛查后所有诊断/怀疑为恶性肿瘤或癌前病变者以及患癌风险较高的个体进行随访。随访入员需完成随访信息收集表的填写。如果随访前365天内未进行相关癌种的进一步诊疗,该高危人群将再次进入城癌项目免费筛查系统。进行相同癌种的再次筛查。 (五)卫生经济学评估。 1.开展基于五大常见癌症的人群筛查和早诊早治现场的卫生经济学随访工作。 2.开展本医院首次治疗、前期未在外院进行过手术、放疗、化疗的所有新发常见癌种如肺癌、胃癌、肝癌、食管缩、结直肠癌、女性乳腺癌和卵巢癌等的本市户籍病例。 (六)数据录入上报。 项目点指定专人负责报送调查同卷。统一使用国家癌症中心提供的软件录入收集的信息。省项目办公室对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后统一报送国家据理中心。 (七)标本处理。 收集、整理、汇总筛查中涉及的所有生物学标本并妥善保存,按要求送至国家癌症中心。 四、项目分工 (一)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成立河南省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设在省肿瘤防办。 项目办公室负责制定我省项目临床筛查技术方案、承担项目人员培训任务和癌症筛查技术专项培训。筛查数据的核查及上报,卫生经济学评价技术方案的制定、数据的核查及上报,项目进度、质量控制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郑州市、驻马店市、安阳市、洛阳市、南阳市、焦作市、濮阳市和新乡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该项目在本市的组织实施,协调项目承担单位与基层社区沟通联系,确定筛查范围。 (三)项目相关区级卫生计生委负责推动项目在辖区内工作开展与完成。根据任务量,在辖区范围内选择1 -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项目宣传与人群动员,进行问卷调查、录入及引导高危人群到指定医院进行筛查。 (四)河南省肿瘤医院体检中心高危人群临床筛查3000例,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者400例,并对2013-2017年筛查后所有诊新/怀疑为恶性肿瘤或癌前病变者以及患癌风险较商的个体的随访。驻马店肿瘤医院高危人群临床筛查2000例,并对2015- 2017年筛查后个体的随访。安阳市肿瘤医院负责5000例高危人群临床筛查,及2016-2017年个体的随访。河南科技大学**附属区院高危人群临床筛查1000例、南阳南石医院1600例、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800例、濮阳市人民医院600例、新乡市中心医院600例。 五、经费管理 2018年度项目经费共计995.0万,按照各单位承担任务进行经费分配。各省辖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当地财政部门,落实资金使用,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质量控制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所承担的具体职责制定相应的项目执行管理方案,明确分工,将具体职责落实到个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二)各项目示担单位根据工作的不同要求严格挑选具备相应工作背景及资质的工作人员参与项目,进行相关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现场工作人员培训合格率要求达到100%。问卷审核率要达到100%。数据录入错误率要低于5%。随访率达到90%。 (三)项目开始前,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易懂易行的宣传活动,动员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项目。 (四)项目中所涉反到的所有信息由项目办公室审核数据后报至省卫生计生委。所收集的全部数据由项目办公室统一保管,各参与单位可共享。 七、督导与评估 省项目办将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省卫生计生委每半年进行一次省级督导和评估。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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